关于开展2015年职工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许能生
发布时间: 2015-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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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职工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关注教职工身心健康,进一步做好教职工健康检查工作,现将2015年职工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检查原则

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职工按规定选择体检形式和体检医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教职工报名(报名表附后),校医院负责实施。

二、人员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工、离退休职工。

三、报名及体检时间

2015年4月10日-24日为报名阶段;体检时间为2015年5月11日至7月31日止。

四、健康检查医院

徐医附院(二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医院、徐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九七医院。

五、健康检查形式

采取套餐项目体检和个人自选体检项目相结合的形式。

1.套餐项目体检。根据教职工年龄段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医院体检中心建议拟定统一固定的套餐项目,参加套餐项目体检的教职工只需在各单位报名选择体检医院即可。所有项目只能在一个医院进行。检查费用由校医院与定点体检医院统一结算。

2.个人自选体检项目。即教职工自己选择医院,自行选择项目,现金缴费。按照年龄段的不同,报销相应金额的体检费。体检的发票必须是自费发票,发票内容为“检查费”, 其它项目及医保发票不予报销。检查费用超过相应年龄段标准的,超额部分自理;低于标准的按发票发生的实际金额报销。

六、费用标准

1在职职工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参加统一规定项目体检的执行套餐一;个人自选体检项目的男职工报销金额不超过260元,女职工不超过360元。

2在职男性教职工1971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在职女性教职工1976年1月1日至198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参加统一规定项目体检的执行套餐二;个人自选体检项目的男职工报销金额不超过400元,女职工不超过500元。

3在职男性教职工1970年12月31日,在职女性教职工1975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参加统一规定项目体检的执行套餐三;个人自选体检项目的男职工报销金额不超过550元,女职工不超过650元。

4离退休教职工。参加统一规定项目体检的执行套餐四;个人自选体检项目的男职工报销金额不超过650元,女职工不超过750元。

七、组织安排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教职工进行报名,报名表分参加套餐项目体检、个人自选体检项目。为了确保此次检查的顺利进行,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及职工报名结果于4月24日之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leijj@xzcat.edu.cn)。

八、其他

1女教职工妇科检查随其它体检项目一起检查,不再另行安排。

2参加自选项目体检的职工,请保留好发票,具体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参加体检的教职工须自行到相关医院进行体检,交通费用自理。需要复查的,复查费用自理。

4.职工年龄段的划分参照人事处花名册的相应年龄段,教职工个人信息,以人事处核定为准。

5.统一规定项目体检的,体检项目一般不予改变,如需另外增加,可在体检时与体检医院进行沟通,增加的项目费用自理。

6.各体检医院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周一至周五为早上7:30,周六早上8:00开始,为了保证检查结果的准确性,请参加体检的教职工务必在9:00之前到相关医院进行体检。

7.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体检。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校医院联系。联系电话:8388903383993269,雷健君13615105766谌春梅 13852479519

8.学校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方案及未尽事宜进行解释。

附件:1.套餐项目体检明细

2健康检查报名表

 

 

校医院

2015年4月9日2015年健康检查参加个人自选体检项目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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