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医药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5年第二季度独生子女、离休人员、教职工及退休职工医疗补助等医药费报销工作,将于2015年7月1日(周三)在校医院二楼大厅办理。望广大教职员工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15年6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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